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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文与传播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3年11月03日 16:49  点击:[]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实施办法》(院发〔202162号)《<山东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院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结合人文与传播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遵守组织制度,实行集体决策的原则。

2.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机构职责

1.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

长:程  欣、吴树勤

员:韩永传、陈长征、袁  

2.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进行综合评议推荐和排序,评议推荐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总人数不少于7人。

3.立秘书组,主要负责协助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组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价的日常事务。

长:刘  

员:张广军、丁一婕

三、评议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人事处统一组织进行学术不端查重检索。教务处、科研处等统一组织进行成果鉴定。

2.学院审核。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公示(含网上公示和实物公示)5个工作日。

3.组织评议。评议推荐组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进行综合评议推荐和排序。评议推荐过程做好会议纪要。

4.推荐上报。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评议推荐结果按学校有关规定上报学校。

5.各个阶段的时间安排,遵照学校的相关规定。

四、评议推荐办法

1.学术评议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评议推荐组根据申报人《成果鉴定表》中AB表中的成果鉴定情况和量化标准,计算学术评议得分(学术评议得分=A表代表性成果总分×75%+B表其他成果总分×25%)。

2.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组综合考虑申报人在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学院公共事务等方面的贡献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并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原则,平均计算申报人的综合评议得分。

3.根据学校的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评议办法计算得分,综合评议占比25%,学术评议占比75%

4.评议后,参考综合评议和学术评议情况,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按学校规定分别进行推荐和排序。

五、申诉

个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按照学校有关申诉的要求向学校申诉机关申诉。

六、其他事项

1.本细则未明确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本细则仅适用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

3.本细则解释权归人文与传播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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