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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例会制度

2016年04月06日 16:22  点击:[]

 

山东工商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文件

人传发〔20162

http://202.194.109.1:8080/_vsl/CAE7ED7BAE096ABA9803B431F7FB1B06/A8505F9E/70


关于印发《人文与传播学院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教研室、办公室、团总支:

《人文与传播学院例会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文与传播学院 

                        一六年四月六日 


 

人文与传播学院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学院工作效率,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特制订本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

原则每周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一下午(五一至十一期间15:00,其他时间14:30)。遇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

二、参会人员

学院全体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

三、例会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

(二)通报、总结周工作,提出工作中需要沟通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研究部署下周工作;

(四)例会不研究决定学院重大事项。

四、例会纪律

(一)严守会议纪律。凡向会议传达、通报、总结、部署事项时,应做到开诚布公、认真周详、客观公正。

(二)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需提前一小时向党总支书记或院长请假。

(三)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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