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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工作程序的通知

2016年09月23日 16:49  点击:[]

山东工商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文件

 

人传发〔201610

 


关于重申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按照《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教职工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暂行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现就工作程序重申如下:

1.凡是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或考察等公务活动,必须由本人据实填写《参加学术会议审批表》或《外出请假申请表》,先向教研室提交申请,教研室主任同意签字后再提请副院长、院长审批,不可越过教研室主任直接找副院长、院长签字。

2.教师个人获悉的学术会议、培训或考察的信息或通知,要及时分享给学院其他相关教师、教研室主任及院领导。未事先分享者,不能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培训或考察。

3.申请参加学术会议、培训或考察时必须持有正规的会议通知或公函。

4.学院资助的学术会议、培训或考察,参加人员应按学院安排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汇报和交流。  

5.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培训或考察期间受影响的课程,必须在外出前办理调课手续。调过的课程必须在事后及时补课,补课记录(补课教室申请单)需交办公室留存。

6.严禁老师不办手续私自调课、或者调课不补,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请各位老师务必执行以上工作程序!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6923

 

上一条:人文与传播学院学生学籍变动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条:关于调整教研室主任及部分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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