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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2016年04月08日 16:30  点击:[]

  

山东工商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文件

 

人传发〔20166

 

  


关于印发《人文与传播学院

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教研室、办公室、团总支:

   《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文与传播学院  

    一六年四月八日  

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优良的教风学风是学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障。为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教风学风建设关系到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成长成才,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到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性,人人参与,共建共创。

进一步强化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理念,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必要的条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的首要内容,把教学工作业绩作为教师职务晋升、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书记、院长为教风学风建设总负责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别为教风、学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学院党政负责人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教风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全体教师要切实担当起教书育人的责任,把培养人才当作自己的首要职责,把教学工作当作自己的第一要务,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发挥知识的力量以及个人的学术魅力和人格魅力,潜心教书育人

全体学生要志存高远,做好人生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阶段任务,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奉献社会,追逐梦想,全面发展。

二、提升师德师风,落实导师职责

全院教师要认真践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断提升师德师风,以良好的教风和学术风范引领和带动学风建设。

学生导师要按照《人文与传播学院导师制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和集体特性,因材施教,全程关注,全面指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就业。

  三、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各教研室要针对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活动计划,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活动的计划性、适切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教研活动的质量。

教师要多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和研究性教学,推行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师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特点和学生实际,设计布置需要学生通过查阅文献、阅读书籍、动脑思考、动手实践、讨论探究、勤学苦练才能完成的高质量的作业,原则上不能布置简单抄写式作业。

  四、加强课堂管理,严肃学习纪律  

  任课教师要按照《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加强教师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人文与传播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办法》,加强对课堂教学秩序、课堂考勤的管理,从严治教。  

全院学生要按照《人文与传播学院课堂考勤管理办法》的要求,按时上课,认真听讲,严格请假,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学生如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分。

  五、推进考试改革,严肃考核纪律  

  在课程学习之初,教师应向学生讲明学习要求和考核要求,加强过程引领和考核。除特殊课程外,一般情况下教师在考试之前不能划定考试范围。  

  课程考核应注重考查学生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除特殊课程外,一般情况下教师不要将没有必要的死记硬背类知识列入考核内容。教师阅卷和分析要按照评卷要求客观真实评卷,不能敷衍,不能徇私。  

  监考教师应按照《山东工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第六章《监考职责》和《人文与传播学院监考须知》中的有关要求,履行职责,讲明纪律,严格监考。学生应严格遵守《山东工商学院考试工作条例》第七章《考场规则》的规定,诚信考试。对于违犯考试纪律与考场规则的学生,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应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  

对于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应当场在监考记录单和学生试卷上写明违纪或作弊,之后上报学院,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各教研室以及指导教师应采取集中宣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使每一位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的危害与后果,使其增强学术自律意识,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自觉遵守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各项规定。对于在毕业设计(论文)中有作假行为的学生和教师,学院将依据《山东工商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院发〔2014108号)及时加以处理。

   六、落实听课制度,加强监督交流  

   学院领导、督导和教研室主任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加强监督指导。任课教师也要经常听课,以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听课人员要及时把有关信息反馈给被听课人,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共同商讨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学院将组建教风学风督查小组,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公布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改进措施。

   七、严格考评制度,树立先进典型

学院将严格教风、学风考评,将教风表现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范畴。学风正、学习成绩好的同学,将在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党员推荐、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学院将及时总结教风学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利用院内外各种媒体宣传模范事迹,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使我院的教风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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