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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27日 13:41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正风肃纪,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要求,现就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二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正风肃纪,把抓好节日期间的教育监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积极部署、主动作为,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规守纪,主动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倡导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

二、严守纪律红线,做到令行禁止

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学习典型案例通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严禁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送礼”;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自觉严守“廉洁关”,严防“节日病”。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明察暗访、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部署不力导致出现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省监委驻山东工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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