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传播学院
关于举办庆祝建院一周年书法绘画摄影展的通知
为庆祝人文与传播学院建院一周年,陶冶师生情操,丰富师生文化生活,营造高雅的学院文化氛围,人文与传播学院定于2016年9月举办书法绘画摄影展。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建设“美丽山商、和谐山商、文化山商”为主题。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贴近生活,通俗易懂,艺术性、观赏性俱佳。体现人文精神,传播正能量,展现时代风采,歌颂美好生活。
二、参展对象
人文与传播学院全体师生,同时欢迎其它学院师生参加。
三、作品形式与要求
1、书法作品
(1)书写工具、书体及创作形式不限。草、篆书作品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
(2)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文赋。
(3)软笔书法作品单幅尺寸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63cm×138cm)全开、对开或斗方,以竖式为主。
(4)硬笔书法作品不超过8开;硬笔书法不提倡铅笔书写。
(5)篆刻作品至少六方以上,可附边款,制成印屏(篆刻作品须附释文)。
2、美术作品
(1)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油画、水彩(粉)画、装饰画、版画、素描、速写、剪纸、卡通漫画、电脑绘画、招贴画、装饰画、装帧与插图等均可。
(2)中国画作品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63cm×138cm)全开、对开或斗方。
(3)油画长边不大于1米。
(4)水彩(粉)画、版画作品不得超过整纸四开(54cm×38cm)。
(5)其它绘画类作品不小于8开纸,素描作品不超过2开。
(6)油画、水彩水粉、版画作品自行配框。
3、摄影作品
(1)各种形式、题材与内容的摄影作品均可,组照(最少4张一组)。纪录类(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艺术类(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商业类(商品广告、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等)。
(2)所提交的摄影作品,题材、体裁、风格、创作技法不限,黑白、彩色不限。
(3)摄影作品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彩等视觉效果的调整须为适度,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
(4)摄影作品应提交纸质照片和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EG格式,CMYK模式,文件不小于4M。纸质照片规格尺寸(适用于单幅、组照,包含白边): 7英寸(17.8cm×12.7cm)。
(5)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100字以内的简要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要点)。
4、广告作品
(1)作品符合活动主题的公益类和商业类平面广告。
(2)题材、内容可涉及2016年第八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2016年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学院奖;以及包装设计、企业形象识别、海报、字体、包装设计等各行各业的商业广告。
(3)作品规格为A3(42cm×29.7cm),统一制成jpg格式,分辨率为300dpi,CMYK模式的电子文件。同时提交A4(21cm×29.7cm)大小的纸质作品。
(4)每件作品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创作日期、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和100字的创意说明。
(5)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行业规范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要求。
四、有关事项
1、作品在背面用铅笔正楷写上作者姓名(禁用笔名)、性别,联系电话。
2、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每人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
3、因展览条件所限,本次展览不收册页、手卷、雕塑、立体构成类作品。
4、所有参赛作品内容需要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范围。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创作、设计、拍摄,拥有完整著作权的原创作品。凡有抄袭行为和侵犯著作权、肖像权的作品,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学生作品,将根据作品数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评选办法另定。
五、征稿日期
1、作品提交时间: 2016年6月10日前
2、提交地点:人文与传播学院广告学教研室(6914)
3、征稿邮箱:740169784@qq.com
4、联系人:陶化冶老师(电话:13465504683)
5、学生作品以班级为单位集中提交。
六、展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
2、地点:6教11楼北侧圆厅(暂定)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