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文件
人传发〔2024〕12号
关于印发《全媒体实验教学中心实验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教研室、办公室、团总支:
《全媒体实验教学中心实验管理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4年9月23日
全媒体实验教学中心实验管理制度
人文与传播学院全媒体实验教学中心
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工商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管理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工作必须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和社会服务。
第三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等),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 努力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第四条 实验室是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场所,所有教师及学生应自觉
维护和遵守实验室规则。第五条 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第六条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教学任务,为教师学生的教学及科研活动提供基地。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实验教学实施 计划,完备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等实验教学文件,做好实验前的准备 工作,在有关课程教师的参与下组织并完成实验教学工作。根据实验教学任务,完善实验设备和教学用软件,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要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更新实验内容,切实加强对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训练,注意培养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训练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或社会开放实验室。
第八条 根据需要积极为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工作创造条件,使实验室成为教学 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服务、技术开发及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九条 认真做好实验室设备和各类物品的管理工作,做好实验消耗品的保管、使用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条 根据实验室的特点,为保证实验质量,特制定对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如下:
第十一条 指导教师必须要认真备课,熟悉实验课的基本操作方法。对首开实
验,必须自己先试作。
第十二条 各科实验指导教师,要编写和收集自己所讲课程的典型的、有应用 价值或者对课堂教学有指导价值的示范程序,以便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保证实验质量。
第十三条 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教师指导,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安静。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书、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实验设备。
第十四条 实验室内所有设备、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损坏、
丢失或挪动,如有损坏,丢失应酌情按价赔偿,设备外借或拆改必须事 先报主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批准,以避免设备遗失和损坏。实验室各类 物品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实验室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完好情况,对于外借物品,管理人员有权和有责任按时索回。
第十五条 实验室的设备和各类物品要登记造册,进行科学的分类和编号,定位存放。发生消耗、损坏要及时登记,注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课计划表、实验记录表、课程实验报告等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项目,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学生实验守则
一、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穿拖鞋、短裤和背心,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废物,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整齐清洁。
二、做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按要求进行实验操作,如实记录实验中观察到的现象和结果,不得弄虚作假,认真按时完成实验报告。
三、要爱护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内其它设施, 节约使用材料。使用前要仔细检查仪器设备,认真填写使用情况登记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对不听劝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者,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实验中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事故,防止损坏仪器设备,若出现问题,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五、实验结束后要如实填写"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无误后方可离开,严禁擅自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走。
六、值日学生要认真打扫室内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我院学生独立设计实验、独立操作仪器、独立完成实验的能力,特设立开放实验室,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实验室做实验。为使开放实验室的工作能顺利进行,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开放实验室采用开放与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实验室既要对学生开放,让学生有较大的自由度在室内搞实验研究,又要进行必要的管理,保证实验室安全有序。
二、开放实验室由实验中心教师管理。各实验室的教师负责主要管理,其职责是负责开放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易耗物品的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并负责日常管理,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等。
三、对于做课题研究的学生,要求其实验目的要明确,有完整的实验计划(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步骤、实验方法等),计划经指导老师批准后,提前2天以上按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列好清单交实验教师,经实验教师落实以后,即可进实验室做实验;对于实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实验,要由实验指导教师培训,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做实验。
四、实验室教师负责对参加实验课题的学生进行仪器使用的培训,尤其是对精密贵重仪器的使用,未经培训,未掌握操作方法的学生,不得独立操作、使用精密贵重仪器。
五、开放时间一般为学生的课余时间,不能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
六、开放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实行损坏赔偿制度, 损坏仪器要登记,按仪器价格酌情赔偿。
七、不得私自把实验室内的仪器拿出室外。如有发现,即视为偷窃,并将其移交学校安全部门处理。
八、开放实验室实行登记制度,凡在室内做实验的学生应填写相关登记表。
九、学生进入各实验室做实验要按各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办事,如有违反规定的,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实验室工作人员规范
为了调动全体实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加强责任心,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更好的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本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完成实验室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搞好设备的管理、维修工作。
3.参与组织实验教学大纲的制定,并会同有关人员,审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
4.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提高实验室的投资效率,组织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5.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掌握与实验室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胜任实验室工作。
2.完成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准备工作和辅助工作,掌握常规的实验工作方法和步骤。认真做好实验教学情况的登记,及时做好各类资料和物品的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3.掌握实验操作规程及实验设备使用与维修、维护方法和技能,按照学院的有 关规定,及时对实验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教学和科研实验的顺利进行。4.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及实验室设备和物品管理等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保证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验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完成本专业有关实验课的指导工作,积极完成所分配的实验课准备、辅导、教学等工作。
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实验技术动态,参与本学科实验室建设与规划的制定,
以及实验教学检查和评估工作。
3.积极改进实验技术条件,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研究,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方案。4.积极改进和开发实验设备的功能,解决实验中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
实验室上机守则
一、学生要服从实验室老师管理,不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要穿鞋套,不得带入书包,严禁将实验室各类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三、学生每次上机前,首先必须检查计算机(键盘、鼠标、主机等)是否完好,开机后软件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学生本人如果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后果自负。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吃零食、追跑打闹; 保持室内整洁卫生,不乱扔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写;爱护实验室设备及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五、不得随意拆卸或擅自挪动机器;如果机器出现故障,应举手示意并报告老师,学生不能自行处理。
六、由于违反操作要求,造成机器硬件损坏、软件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由违纪学生承担维修费用,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学生下机时,按要求正常关机,将机器座椅摆放整齐后离开实验室。
八、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值班老师。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了使实验室的教学管理、人员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使用、维修)等各项日常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根据实验室工作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包括: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验记录、每学期实验开出计划表、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项目汇编、学校下发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工作文件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学习情况、实验教学法、 实验技术的论文、总结;实验室工作;日志、学生实验考核成绩以及与实验室建设、管理有关的基本信息资料。
三、实验室根据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建立工作档案,并保存在本室。实验室档案必须保持其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和连续性。要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
四、应指定专人保管实验室工作档案。
五、注意使用实验室工作档案和基本信息,使其充分发挥效益。任何单位或个人需借阅实验室工作档案,均要办理有关手续,用后应及时归还。
实验室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设备是实验教学的重要支柱,是师生从事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为充分利用好各种教学设备,做到科学使用、提高效率, 发挥其最大效益,制定以下暂行管理办法:
一、设备的保管、维护与使用
1.对实验室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
2.定期对设备从数量、质量、运行状态、损坏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点,保证各种设备无损坏、无丢失、状态良好、运行正常。
3.维护计算机系统运行环境,检查连接线路,定期除尘,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清洁;对实验室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4.对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登记。
5.保证设备合理、充分使用。
6.管理人员在使用设备前要检查电压是否正常,每天早晨开窗换气,下班时要切断总电源。
7.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实验室设备操作规程。
8.建立计算机系统日志,记录软件和应用程序的安装等事项。
9.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人为损坏,要根据损坏程度给予赔偿。
二、设备的检修
1.每台设备要建立保养、维修等情况的技术档案。
2.值班人员上班后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
3.每次检修要及时填写相应设备的检修记录。
4.坚决禁止管理人员随意拆卸设备或进行硬盘分区、低级格式化等损伤性操作。
三、设备的借用和安全
1.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定期做好病毒的检测和计算机的杀毒工作。
2.实验室钥匙要严格管理,严禁随意借给他人。
3.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员不准擅自移动、调换或出借实验室设备。
4.如遇被盗、遗失或发生重大破坏事故、非正常损坏,须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对于失职、渎职者要严肃处理。
5.加强实验室防火、防盗等安全预防工作。
实验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增强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确保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进行,根据《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应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加强对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做好仪器设备的检验和维护工作,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赔偿。
二、赔偿界限与处理原则
(一)在提运、保管或使用过程中,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责任人均应赔偿。
1、在提运、保管、领发、外借和使用过程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致使仪器设备受震、受潮、损坏、腐蚀、生锈、丢失、被盗、账目混乱而造成损失的。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粗心大意,操作不慎而造成损失的。3、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造成损失的。
4、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 轻率动用仪器设备造成损失的。
5、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造成损失的。6、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有关专家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免于赔偿处罚。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确属难以避免引起的损坏。
2、因仪器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久,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 试行新的实验操作或检修,虽经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自然灾害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者,在确定赔偿金额时,可按损失
价值酌情减轻赔偿。
1、在提运、保管、领发、外借和使用中一贯遵守各项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2、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的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四)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失,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一般还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对于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损失价值,应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计算。1、对单价800元以下民用性强的低值仪器,如照相机、收录机、电风扇、
万用表、计算器等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要严格计价赔偿。使用一年内按原价赔偿,一年后按扣除折旧后的价值赔偿。凡属隐匿者,除照原价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2、单价800元以上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计价应遵照以下原则: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坏、丢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 损坏后质量显著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
3、对于贵重仪器设备, 除按损失部分的实际情况进行经济赔偿外,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4、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的残值计算。 2年以内按原值计算;2~3年折旧20%;3~5年折旧30%;5~10年折旧40%;10年以上折旧50%。
5、凡未经批准私自动用仪器设备, 造成损坏、丢失者, 均按设备原值加倍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四、处理办法
(一)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使用单位或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
主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报告单》,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进行处理。损坏、丢失贵重仪器设备和发生其他重大事故,应注意保护现场,由学校资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组织严格的审查,立案处理。
(二)赔偿处理权限:根据仪器设备的实际情况及损失价值,参照学校仪器设备购置审批权限,由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审批,处理结果报学校资产主管部门备案。
(三)赔偿费由负责审批单位根据确定的赔偿金额及本人经济情况,决定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如赔偿人经济上确有困难, 可提出申请,经有关单位调查证实,报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缓期偿还或减免。
(四)确定赔偿金额和偿还日期后,由赔偿人所在单位按期负责催缴,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偿还情况,每学期清理一次。经督促教育, 仍然无故拖延不缴,教职员工由财务处从工资中扣付,学生在毕业前仍不偿还者,扣发毕业证书。
(五)被批准分期或延缓赔偿的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查,在爱护仪器设备方面确有显著成绩或有其他较大贡献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资产主管部门或校长批准,可减免其待交的赔偿金。
(六)赔偿费按国家国资局,(国资事发〔1995〕106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上交学校财务处,用于仪器设备维修及补充。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以及防火、防水、防盗工作。严格执行出入制度,不准擅自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中心。
二、应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人人重视并做好安全防患工作。
三、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用电取暖、烧水、做饭; 严禁私自拆改电器设备。未经审查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接电源。
四、要认真定时对实验中心各个实验室进行巡视检查,如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发生。交接班前应检查好门窗、水电,关好窗户,锁好门,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不准在实验室内存放无关的物资和从事与业务无关的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防止盗窃发生。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留宿。
七、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实验中心、保卫处、教务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和处理。如遇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总水阀;火灾,及时切断电源、火源, 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盗窃,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校保卫处报警。
八、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实验室值班人员工作守则
一、 总则
为保证机房正常运行,便于做好机房设备管理、上机学生管理、值班人员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定本守则。
二、 制度条例
(一)机房设备管理
值班员在值班始末要清点机房设备,检查设备使用是否正常,督促学生按时离开机房。关闭所有的计算机、空调、照明灯、电源、水源、窗户,锁好防盗门。如有疏漏将予以辞退,并追击其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值班期间应按规定巡视机房情况并做好记录,适时查看设备运行是否正常,解决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发现并解决计算机故障,将不能及时解决的故障情况登记下来一边另行处理。如有突发事件、特殊情况, 要及时上报系办,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上机学生管理
值班人员应督促上机者遵守机房制度,维持好机房上机秩序,保证学生安全有序的进出机房,督促上机学生穿鞋套。对有在机房违章操作,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有损计算机和其他设备行为的学生, 值班人员有责任和权力进行制止,经耐心说服教育仍不听劝阻者,及时记录,上报实验室负责人,并通报学生所在院系。
班级实验课上机前要清退机房内其他上机学生,为下一节课做好准备。实验课上协助任课教师工作,耐心帮助师生解决上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请任课老师按要求做上机记录。
(三)值班人员管理
值班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知识和较高的实际操作能力,了解机房计算机的基本情况(如机器配置、软件、系统恢复方法、IP地址设置等),懂得基本的维护方法和常用软件的使用方法,能排除和处理计算机及网络故障,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
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提前十五分钟到岗,不得串岗、脱岗、迟到、早退,
否则,予以辞退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
不得私自带非工作人员在机房停留,不允许为关系户提供免费上机,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服务器。值班期间非个人娱乐时间,因此不允许玩游戏、看电影、打电话、聊天及其它娱乐。对于上述情况累计发生三次以上者, 予以辞退,由此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保持值班期间实验室的清洁卫生,每周一晚上全体工作人员到机房打扫卫生,整理内务。
机房制度实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清点机房设备,做好值班日志登记和交接班记录,如实填写机房实验课情况记录和各项设备维修记录。交接班人员到岗和离岗时都应注意有没有特别提示,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 附则
本守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养成严格的工作作风和高效文明的服务精神,以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和集体荣誉感,做好值班的各项工作,为管理好我们的实验室共同努力!
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一、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防盗、防破坏、防火灾、防事故,保持整洁、整齐,确保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三、实验室设置兼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
四、实验室要定期(特别是节假日)进行全面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消除。
五、认真落实安全卫生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奖罚 严明。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巡视实验设备的运行情况,作好记录,
六、强化用电安全管理,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于用电设备、设施运行时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消除火灾隐患。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
七、遵守实验室设备操作规定,按照设备的使用要求进行操作,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内的设备一般不外借,实验室内部设备调用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设备管理制度办理审批借、还手续。
八、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室专人掌握,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
九、爱护室内卫生,不乱丢废纸,不随地吐痰,严禁在实验室吃东西、吸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带与工作无关的人。
十、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 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并且要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尘、蛛网及杂物。
十一、对于一切由于违反安全卫生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所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实验室钥匙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内钥匙指定专人保管,相应范围钥匙的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凡持有各实验室门锁钥匙的人员,要加强钥匙的爱护和保管,平时门锁钥匙不得随意放置。不得将门锁钥匙随意转借他人,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三、未经负责人同意,门锁钥匙不得配制。
四、实验室门锁钥匙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有关管理人员,同时应采取措施,立即更换门锁。
五、实验室要有钥匙清单。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并填写《实验室钥匙借还登记表》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六、工作人员调离实验室时,必须办理钥匙移交手续,向交接人员交清所有钥匙。
七、凡因钥匙丢失或保管不当,事后不报告,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公共财物被盗事件的,将追究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火灾应急预案
实验中心如若发生火灾,按照如下流程开展报告和灭火工作:
防火防盗安全条例
一、入室注意条款
1.学生及工作人员进入实验机房严禁携带食品和饮料。
2.实验机房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
3.如发现有饮料留在实验室则立刻带出实验室。
4.开实验室电源开关时要先确定全部电闸关了,如没有则要先全部关电闸。先从开总开关开电闸开始,然后在逐个开其他小开关,整个过程要非常注意个人安全问题。
二、细节注意问题
1.外来人员需要得到商学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实验机房。
2.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设备的操作流程。
3.严禁在实验室吸烟、进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严禁大声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
4.进入实验室应爱护公物,不得乱写乱划,不得动用其他无关设备。
5.实验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并检查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各种火灾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
6.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要定时清理实验室。
三、离开注意条款
1.要求学生在离开前应主动清扫、整理桌面卫生,保持干净,不得将无用资料甚至垃圾随意丢放。
2.管理人员确定下课后关闭电脑、投影及主控台其他电器,爱护商学实验中心的设备电器。
3.实验室管理人员在下班前检查所以房间的安全情况,当天不再使用的房间要关电闸,先关小开关,然后再关总开关电闸,关窗,关门。
4.负责清理各实验室的卫生。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实验室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情, 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 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包括木材、布料、纸张、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但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 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可燃金属,如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划定危险区,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
6、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实验室爆炸应急处理预案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听从临时召集人的安排,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3、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抢救工作和人员安置工作。
(三)实验室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1、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2、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1)切断电源开
关;(2)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3)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