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文件
人传发〔2023〕3 号
关于印发《人文与传播学院2023年“专业类+专业”招生模式专业确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教研室、办公室、团总支:
《人文与传播学院2023年“专业类+专业”招生模式专业确定实施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文与传播学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年“专业类+专业”招生模式专业确定实施办法
2023年招生工作中,学校在人文与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类两个专业(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中实行“专业类+专业”招生模式试点工作。为做好2023级新生专业确定工作,现提出具体实施办法:
一、专业介绍。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专业系主任进行详细的专业介绍,让学生全面了解各专业情况;
二、自主选择。在充分考虑的基础上,2023级新闻传播学类新生填写志愿表,在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两个专业中进行专业选择,选择时间为2个工作日;
三、适度调整。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安排,2023年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广告学和编辑出版学)共招生133人,每个专业按基准数67人左右予以确认。如果某一专业选报人数过多(超过75人,不含75人),则选报该专业的所有新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排名前67名者(含67名)为该专业新生,第68名之后者进入另一专业。如果出现分数相同而超过基准数过多,超过基准数者进行下一轮测试,直至人数确定为止;
四、转专业。按照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山东工商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党政联席会。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