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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入学前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工作的提醒

2022年08月31日 16:56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新学期伊始,新生入学、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也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强化作风建设,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立德树人、为人师表、风清气正的廉洁校园氛围,现就新生入学前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矩,做到不碰“红线”,不越“底线”。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廉洁警示提醒,教育引导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六严禁”,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购买月饼、卡券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等。 

 全校教职员工要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以高尚的道德情操、良好的师德师风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清廉氛围。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山东省监委驻山东工商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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