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文件
人传发〔2016〕14 号
人文与传播学院关于做好
第二轮岗位聘任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了督促检查聘任在各类岗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院发〔2015〕2 号),现将我院第二轮岗位聘任中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校现聘用在专业技术(教师、教辅系列)岗位上的在编人员(含学校批准在校外挂职锻炼和进修学习的人员)均须参加聘期中期考核。聘用在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不参加本次聘期中期考核,一并和本年度教职工考核进行,具体考核时间按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通知执行。
具体聘任岗位见附件5。
二、考核办法
岗位聘任中期考核工作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新晋职称人员按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最低等级进行考核;新晋职务人员按照对应管理岗位等级进行考核;兼职教师岗位的管理人员需在设岗的二级院(部)进行考核。
三、考核安排
(一)考核动员(2016年12月2日-2016年12月6日)
教研室召开考核工作会议,传达《山东工商学院关于做好第二轮岗位聘任聘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部署岗位聘任中期考核工作。
(二)个人填报(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9日)
每位教职工按从事岗位类别填写《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业绩成果时限为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单位考核(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14日)
学院根据教职工填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后将总结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聘期中期考核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及各类岗位人员《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电子版)汇总一并报送学校审定。
四、考核要求
(一)填报人员要按要求填写《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教师系列填写【附件1、3】,教辅系列填写【附件2、4】),确保填写内容准确无误、真实可靠,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院根据《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院发〔2015〕2 号)文件精神,对填报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二)各类岗位聘任中期考核,分别按照《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轮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意见》(院发〔2015〕2 号)文件中规定的任期目标执行。专业技术(教师、教辅系列)岗位聘任中期考核结论分为“正常”、“缓慢”两个等次。
(三)希望各位教师认真完成中期考核相关工作。如果岗位聘期内考核目标任务进展缓慢,应尽早规划,努力完成聘期任务。
(四)岗位聘任关乎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希望各位教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尽快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尤其没有成果的教师,应有危机意识,加倍努力,为下一步的岗位聘任打好基础。
附件1:高校教师系列岗位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2:辅助系列岗位聘期中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3:山东工商学院中期考核统计表(高校教师)
附件4:山东工商学院中期考核统计表(教辅系列)
附件5:聘期内人员名单
附件6: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轮岗位聘用教师岗位任期目标
附件7:山东工商学院第二轮岗位聘用辅助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