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文件
人传发〔2016〕2 号
关于印发《人文与传播学院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教研室、办公室、团总支:
《人文与传播学院例会制度》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人文与传播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六日
人文与传播学院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学院工作效率,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特制订本例会制度。
一、例会时间
原则每周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一下午(五一至十一期间15:00,其他时间14:30)。遇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
二、参会人员
学院全体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做会议记录。
三、例会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组织的重要指示、决定、决议;
(二)通报、总结周工作,提出工作中需要沟通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研究部署下周工作;
(四)例会不研究决定学院重大事项。
四、例会纪律
(一)严守会议纪律。凡向会议传达、通报、总结、部署事项时,应做到开诚布公、认真周详、客观公正。
(二)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需提前一小时向党总支书记或院长请假。
(三)所有参加例会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