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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06日 15:24  点击:[]

 

  

各分团委、团总支:

值此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团委拟对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内容及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名额  

根据《共青团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的规定》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表彰将进行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以及突出贡献奖的评选表彰。各分团委、团总支推荐名额请见附表(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团委办公室联系)。

二、评选表彰

评选工作由各分团委、团总支根据《共青团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表彰的规定》有关规定认真评选,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必须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具体表彰工作由团委统一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分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2、获得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突出贡献奖以及优秀团员推荐资格的集体和个人必须认真填写相应的推荐表。

3、获得先进团支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突出贡献奖、优秀青年志愿者的集体和个人必须附带先进事迹材料(具体要求:字数至少2000字,标题为宋体三号字加粗,正文为宋体四号字,用A4纸打印)。

4、各分团委、团总支务必于418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团委办公室。此外,各分团委、团总支还需用Excel样表进行汇总,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一并上报(发送至ccecyouth@126.com邮箱)。

附:

1、各分团委、团总支先进集体及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团干部、突出贡献奖、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及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表样表

 

共青团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

2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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